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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报】寒冬暖“薪”调解记

  

本报讯(通讯员 夏菲 记者 王原)“没想到我的劳务费这么快到账了,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和法院工作人员。”10月30日,当最后一位农民工收到雇主交付的劳务费时激动地说。至此,一批涉及17名农民工、案涉标的超25万元的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8月下旬,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农民工提起的劳务合同纠纷。诉状称,原告在辖区一工程项目从事拆除工作,结算时有16300元劳务费未支付。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将雇主和发包方诉至法院。同期,该院又受理了16起类似纠纷,原告在同一项目分别从事安装、木工、水电等工作,诉讼标的额在数千元到2万余元不等。

  为尽快解决农民工结“薪”、减少诉累,该院立案人员引导他们选择非诉讼调解方式,由特邀调解员倪明华进行调解,同时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就案件走向、法律关系适时予以指导。

  鉴于这17件案件情况基本相同,法官与调解员决定集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边分析难点,一边解决堵点。

  案涉17名农民工分别来自本市(县)、外市,如何进行调解?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分批次将农民工及其法律援助代理人邀请到诉调对接中心面对面调解,用心用情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安抚他们焦急的情绪,很快就赢得大家的信任,为顺利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按诉状上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被告,这如何是好?调解员不言弃,通过农民工提供的中间人、查询企查查APP等方式,最终找到被告雇主、发包方的相关人员,询问了解案件情况。 好不容易联系上两被告,可发包方不认可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务关系,只认可与雇主之间的发包关系,农民工的工资由谁发放?

  调解员多次主动与两被告联系,通过相关案例以案说法,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告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会承担法律后果。调解员将含有17名农民工姓名、劳务费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明细表发给雇主核对,得到认可后与两被告进行协商,由发包方将农民工劳务费总额转给雇主,再由雇主按明细表将劳务费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账户,于是出现文章开头描述的情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场调解从开始到农民工拿到劳务费约两个月时间,开启了维权‘加速度’。在这寒冬,低成本高效率解决了农民工的‘薪’愁,让17位农民工感受到司法的温暖。”11月26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林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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