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水利局扎实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整治小微水体,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突出问题,开展标准化巡河,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改造,守护河畅水清,打造生态家园。
创建幸福河湖 整治小微水体
迎江区水利局紧扣幸福河湖“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核心,在征询部分群众的意见后,累计成功创建市级幸福河湖16条。对已创建的幸福河湖回头看,确保不被摘牌。2022年将争创省级幸福河湖1条,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开展小微水体整治中,迎江区水利局2021年第四季度完成36处小微水体(沟渠、塘坝)整治,累计清理漂浮物50余吨。将小微水体河长设立写入2021年区级总河长令内容,建立在册的27沟渠、160座塘坝等小微水体“渠长”“塘长”名录,完成建立责任体系建立并公示,全面实现“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在广泛征求居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在安庆市率先出台了《河湖长居民(村民)公约》并进行公示,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从而让社区居民和村民自觉形成爱河护湖习惯,对不自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将予以惩戒。自从颁布《公约》以来,部分社区党员、群众自觉参与到护河员队伍中来,为河湖清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开展“三清三清”行动 治水再上新台阶
迎江区扎实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突出问题,完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31个,累计改造雨污水管道10公里;整治乡村沟渠22条、塘坝131座,清理垃圾、漂浮物共9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3处计120平方。
迎江区河长办联合迎江区公安分局、迎江区检察院在迎江区河长办设置检察工作室,聘请辖区派出所所长为辖区河道警长,形成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司法合力。迎江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公检法建立每月定期会商调度机制,对长江禁捕等涉水违法案件快审快判,截至目前,累计全区共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7起,公安部门行政案件2起,移送起诉18人,行政处罚3人;查处渔政行政案件5起,处罚5人,罚款1. 05万元。迎江区环保局联合迎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业、农业排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关停长江1公里范围内不能达标规范的畜禽养殖场(户)34家。各层级、各单位执法和监督力量联动,用法律保障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标准化巡河 守护河畅水清
迎江区内既有老城,又有新城,还有乡村,河、湖塘坝等水体情况复杂。针对这一现状,迎江区河长办在巡河标准化上创新思路。
在《迎江区河长巡河办法》的基础上,迎江区及时制订《迎江区河长巡河规范》和《乡、村级河长巡河标准化记录表》,要求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一次,乡(街)级、村(社区)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巡河日为每周三,主要巡查范围为河湖水面、岸线周边以及排污口等,每周四前将河长签字的记录表发送到区河长办,从而进一步规范巡河发现的问题处置和上报,确保巡河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
迎江区每周对各乡街河长巡河和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两周上报没有问题的乡街,由迎江区河长办会同河道检察长组织力量,重点暗访督查,对暗访发现的较严重问题按照规定及时交办外,同时报告迎江区纪委“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办公室备案,2021年全年各乡街河长应发现而未发现累计出现2次以上较严重问题的,由迎江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列入年度形式主义教育反面典型,深挖乡(街)、村(居)河长巡河不实的思想根源。同时鼓励、激励在家老党员、老村干认领义务巡河员工作岗,全区“农村五老”巡河员162人。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提升幸福指数
迎江区先后争取上级和自筹资金5100多万收购三处私营水厂和对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在全市率先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时将辖区内三处农村饮水工程全部委托安庆市供水集团专业化统一化管理,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水,让全区16个村共2. 9万多名村民吃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安全水、放心水。
迎江区先后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办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农饮工程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目标,聘请第三方对三处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2021年以来水质合格率均为100%。建立专用微信群及时反馈、响应居民关于饮水安全问题的要求、投诉,全区农村用水实现“零投诉”。(通讯员 鲁国魁 高庆宁)